“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先后建成国家级水产标准化示范区6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36处、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 82处,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184个,涉及水域面积240多万亩,占全省已养殖面积的约60%;累计抽检样品达2000余个,产地水产品药残合格率保持在100%。
一是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按照“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的科学发展思路,积极扶持和指导督促示范场开展养殖基础设施改造配套,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年内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0处。
二是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严格执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执法检查,促进苗种生产规范化管理。开展渔用饲料、渔药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监督苗种场、养殖场建立健全生产档案、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
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开展国检、省检、省际互检、与工商部门联检等活动,重点加强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抽捡,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品种和抽检频率,对问题产品进行追溯和依法严厉查处。全年累计抽样数量不低于400个。
四是抓好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等“三品”认证工作。着力在巩固、提高、扩大上下功夫,力争年内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30处、推荐认证无公害产品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