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纪检委积极探索“建立政务中心、开设政务大集、实行送政下乡、推行群众事务代办制”——“四轮驱动”工作法,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了政府服务职能,促进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有效化解农村存在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全市共投入资金2171.59万元,在78个乡镇建立了总面积为12740平方米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将农经、财政、计生、民政、农机、农科等具有审批、收费职能的站所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全面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便民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建立“授权充分、方便快捷、监督到位”的乡镇政务服务体制,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开设政务大集。利用农民群众赶集人员比较集中这一机会,一些乡镇在大集日开设“政务大集”,民政、计生、财政、农机等相关站所放弃休息时间,在大集上集中办理业务,实行“5+2”延时服务,使群众赶集、办事两不误,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为群众节约了成本。集安市青石镇秋皮村距离镇政府75公里,中途需要转车一次,往返一次需要30元钱,有了政务大集以后,村民在赶集的同时也把事办了。
三是实行送政下乡。乡镇站所下乡工作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实行送政下乡,变“坐等受理”为“上门服务”。各乡镇成立了政务下乡工作组,根据群众所需,通过广播、张贴告示等方式,将参与站所、下乡时间和办理政务的事项等内容提前通知村民,方便群众提早准备。下乡工作组每季度巡回深入到各村屯一次,采取当场受理、即时入户、现场答复、快速办结的方式,现场办公,集中办理群众申请的各种事项,公开受理群众各类诉求,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明确办理责任人、承诺办结时限,限时办结。
四是推行群众事务代办制。对一些群众时间要求不是很急,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推行群众事务全程代办制,将村社干部列为代办员,把房屋初始登记、一胎生育服务证等30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群众事务代办范围,利用村社干部因工作需要到乡镇开会或办事的时机,由他们代理群众办理相关事项。
通过推行“四轮驱动”服务措施,乡镇站所的办事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审批实行“阳光”操作,机关干部也不断转变服务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形成了互相监督、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