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迪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1、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肤色、性别、政治观点和宗教信仰,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职业。
2、如有需要,公民可以雇佣劳工。
3、公民可以自由变更职业。
4、劳工应年满16周岁,禁止雇佣童工。
5、每个公民都有劳动就业的权利,在国家公益机关帮助下,享有创业和就业的权利。
6、雇主必须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向雇佣的劳工支付工薪报酬和相关补贴;除工资收入外,雇主每月再付给雇员2000-5000布法郎的家庭生活补助。
7、劳工享有医疗、保险的权利。
8、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照发。
9、劳工休假、女工产假工资照发。
10、劳工可请婚、丧事假。
11、工作时间:公职人员每周工作40小时。私营企业每周工作44小时,如节假日需要加班,顾主应征得雇员同意;加班工资按日标准工资的200%支付。
12、普通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天不得低于800布法郎,普通技工每天800-1000布法郎,高级技工每天1500-2000布法郎,工程师月工资为15-30万布法郎。
13、劳工可分为日工、临时工、非固定工和固定合同工。日工、临时工、非固定工均为短期雇佣的劳工,工资可按日、周或月发放。固定合同工按月发放。
14、雇主需为长期雇员缴纳的保险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因保险公司不同,缴纳的费率各异,一般是按雇员月基本工资的6-12%缴纳。其中向布隆迪国家社会保险局支付保险费为工资总额的7.5%,其中4.5%由雇主负担,3%由职工自己负担。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1、外国公民在当地开办企业、商店或者开展其他经营活动的,需在布隆迪出入境管理局办理2年以上(含2年)的长期居住证,不需要办工作证,但办理2年居住证时,每人需交纳300美元的居住签证费和1500美元的保证(押)金;2年期满,如最终离境,布隆迪出入境管理局凭最终离境签证,退还1500美元的保证(押)金;如2年期满,需再延长2年,则另交纳300美元。
2、外国公民受雇于当地企业,除由当地企业交纳保证(押)金办理长期居住证外,需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保险,劳动保险金分别由雇佣企业和受雇个人按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