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境外投资 > 投资环境 > 非洲 > 吉布提
吉布提免税区概况调研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20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1.法律框架

 

《免税区法》和《免税区商业公司法》构成吉布提国内免税区的法律框架。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免税区法所有管理和组织的规定适用于现存和未来所有的免税区”,“与本法违背的所有规定废止”,“所有在免税区商业企业法颁布前组建的免税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免税区企业,如希望继续其在吉布提共和国免税区内经营,须符合本法条款,并在本法生效起12个月内采取免税区许可的公司形式”,“不符合上述条款的免税区股份有限公司和免税区企业将按规定在给予的时限过后解散”。

 

由此,上述两部法律重新建立了吉布提国内免税区的法律框架,对以往颁布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整合,废止了原先的“工业免税区”、“免税区企业”和“免税区股份有限公司”等制度,重新规定了免税区内企业应采取的组建形式,明确了免税内公司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待遇,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法律重叠交叉,执行复杂的弊端,使吉布提国内免税区发展能够在统一的法律框架下进行,也有利于对外宣传,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

 

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吉布提国内的免税区管理都归属于2003年10月建立的吉布提港口和免税区管理局。

 

2.吉布提港口和免税区管理局(Djibouti Ports & Free Zones Authority)

 

吉布提港口和免税区管理局在2002年6月建立的免税区管理局(Autorité de la Zone Franche)基础上成立,是免税区内企业和经营者唯一的行政手续办理中心,接受和批准企业入区申请,承担登记注册等具体管理和免税区的开发运营。

 

根据相关法令,管理局内设董事会,直接受总统府管辖,独立执行免税区管理经营的相关职责,不受政府其他部委的制约。董事会负责相关法律的执行和内部规章的建立,监管免税区内的经营活动等,并负责执行除Jebel Ali免税区权限之外的管理职能。

 

目前管理局内主要由管理(Authority)和经营(Management)两个部门组成。其中管理部门由吉布提政府直接负责,主要负责免税区的行政管理和监督,并设有一站式窗口(One stop shop service),可提供诸如海关手续、签证、居住证等服务;经营部门则由迪拜Jebel Ali免税区直接派遣“吉布提免税区经理”(Djibouti Free Zone Manager),具体负责免税区开发经营活动。

 

3.吉布提免税区的基础设施情况

 

免税区占地17公顷,预计可容纳约45家企业入驻,据统计,已有包括迪拜、埃塞、约旦在内的30余家企业在吉布提免税区内落户。免税区可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运营条件。投资者可选择直接租赁按照国际标准建设的仓库,也可以租赁空地,自行建设所需的相关设施。免税区内可自由进行符合规定的仓储、商品集散、轻加工等经营活动。

 

免税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参照了迪拜Jebel Ali免税区,大体可分为仓库区,轻加工单位(Light industrial units)区,人道主义援助仓库区,办公室单位(Office Unit)区和待出租土地四部分。

 

免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分为两期。一期在2004年10月免税区投入运营时已基本出租完毕,主要包括:

 

——12个仓库,租金:60美元/平方米/年,分为2个类型:

1116平方米的仓库+224平方米的办公场所:80400美元/年;

558平方米的仓库+56平方米的办公场所:36840美元/年。

——面积由15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大小不等的待租赁土地,租金9美元/平方米/年。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建设相关生产经营设施。

二期建设已接近尾声,预计于今年6月完工,目前已开始接受预定。主要包括:

——34个轻加工单位,用于仓储、销售或轻加工,每个单位由460平方米的工作区和50平方米的办公室组成,租金60美元/平方米/年。

——64个办公室单位,提供给那些只希望租用办公室的公司,每个办公室单位26平方米,租金250美元/平方米/年。

——9100平方米的开放式仓库,用于储存人道主义援助。

 

4.企业入区程序

 

根据规定,企业获得管理局发放的许可证方可在免税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审批程序如下:

 

(1)资格预审

 

根据《免税区商业公司法》,区内企业可采取如下三类组建形式之一:已注册公司(包括海外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免税区个人有限责任企业(Société unipersonnelle à responsabilité limitée de Zone Frznche / Free Zone Establishment,缩写为“FZE”);免税区有限责任公司(Société à responsabilité limitée de Zone Frznche / Free Zone Compagnie,缩写为“FZCO”)。

 

A.分公司

 

无最低资本限制,但需出示董事会要求在免税区设立分公司并且保证资金支持的决议在内的相关文件。

 

B.免税区个人有限责任企业

 

FZE由唯一持股人建立,其债务责任限于其已缴股本,公司最低资本额为14万美元。

 

C.免税区有限责任公司

 

FZCO为有限责任公司,由2-5名股份持有人组建,无须本地持股人参与,其业务完全与持股人其他业务分离。公司最低资本额要求为7万美元,每个持股人不低于1.4万美元。

 

(2)建立企业所需文件

 

A.分公司

 

——公司注册证书或公司建立原始证明 证明/公证

——合作契约备忘录及条款 证明/公证

——董事会要求在免税区设立分公司并且保证资金支持,以及委派如下人员的决议 证明/公证

*协商人或法人代表+授权证书+签字样本+护照复印件 公证

*经理或公司代表+签字样本+护照复印件 公证

 

B.建立FZE或FZCO所需文件

 

个人申请

——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如商业背景。

*申请人签字样本+护照复印件 公证

*银行原始证明 公证

——公司拥有人的声明及对人员的委派:

*协商人或法人代表+授权证书 公证

*经理+签字样本+护照复印件 公证

*董事+签字样本+护照复印件 公证

*秘书+签字样本+护照复印件 公证

 

非个人申请

——公司注册证明或公司建立的原始证明 证明/公证

合作契约备忘录及条款 证明/公证

——董事会要求建立FZE或FZCO,以及委派人员的决议:

*协商人或法人代表+授权证书 公证

*经理+签字样本+护照复印件 公证

*董事+签字样本+护照复印件 公证

*秘书+签字样本+护照复印件 公证

 

(3)许可证获得

 

A. 许可证类型

 

获得批准进入免税区经营的企业,根据经营范围,可获得由管理局颁发的五类经营许可证:贸易许可证,一般贸易许可证,工业许可证,国家工业许可证和服务许可证。

 

贸易许可证:从事商品销售、进出口的企业,进出口商品不超过5种。

 

一般贸易许可证:从事商品销售、进出口的企业,进出口商品种类没有数额限制。

工业许可证:从事制造、罐装、包装和再装配等活动的企业。

国家工业许可证:已在某一免税区内建立,或已在吉布提或国外注册的企业,企业不低于51%的资本须为吉布提人拥有。

服务许可证:持有所在国政府颁发的有效许可证的在吉企业。此类公司被允许从事银行、保险、职业介绍等的专业服务。

 

B.许可证获取和租约签署

 

——递交完整的“许可证申请”表;

建立FZE或FZCO类型的企业需要递交FZE / FZCO申请表。

——初审通过后,投资者需递交相关的法律文件(见上文),并获得一份免税区租赁契约样本、免税区规章等;

——如果所有文件符合规定,投资者可签署真实的租赁协约等文件,支付相关费用后租约生效。

——一个工作日后获发许可证。

对于FZE & FZCO类型的公司,还必须证明建立公司的所需的资金已存入银行,之后即获得公司组建和公司股本证明。

对于在免税区租赁土地自行建设生产设施的投资者,还需要完成如下附加手续:

*由当地已注册的建筑顾问提出详细图纸。

*申请人需获得吉布提电力,水利,电信部门的建设无异议证明(Building No Objection Certificate),并且递交至管理局。

*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建筑许可,可由当地已注册公司开建。

*完工时,租赁人需通过建筑顾问要求管理局检查场地。

*如果建筑工程没有问题,将获得建筑“完工证明(Completion Certificate)”,并将此证明交给EDD、ONED以便接通水、电。

*所有机器设备安装后,将获得“适宜经营证明(Operation Fitness Cerficate)”。只有获得免税区管理局颁发的“完工证明”和 “适宜经营证明”后,申请人运营方可获得批准。

*建筑工程完工,或整个项目的70%已完成,即可获发许可证。

 

5.区内企业可享受的优惠待遇和便利条件

 

根据两部法律规定,区内企业无须缴纳任何直接税和间接税,还可享受进口商品免税,利润可百分之百出境等优惠待遇。管理局设有针对投资者的一站式窗口服务,包括企业组建、注册、海关手续、人员签证、驾照及其他企业所需的服务均可在免税区内完成,大大简化了投资程序。而且免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备,企业入区后可直接开展经营,在外国劳工使用上也更加灵活,仅仅规定企业在投入运营后的第一年底和第三年底本国雇工数量须达到30%和70%,有较大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