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境外投资 > 投资环境 > 非洲 > 加蓬
税收管理法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20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加蓬政府向公司征收的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主要税种有:利润税和所得税、增值税、其他杂税。

  1) 公司直接税
  -公司税(IS):主要指公司利润税,每个营业年度需上缴40%的利润税,税金不得低于营业额的1.1%,下限金额为60万非郎(新公司开业头两年可以减免)
  -工资税:以公司受薪者的薪水,津贴、福利等为基数,上缴2%的工资税和0.6%的职业培训税
  -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支出。数额不大,且大部分可减免

  2) 公司间接税
  -增值税(18%)
  -从事金融业务的需缴纳金融业务税

  3) 加蓬投资基金(实际并不直接征税)

  4) 注册税
  -在公司创办或扩大、转移资本、停止经营时须缴税
  -每年必须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包括海、河、空运险,火险及其他险类

  5) 个人税
  -受薪者所负担的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IRPP)和工资附加税(TCS)
  -股东在获取分红时应该承担的税收,包括有价证券所得税(IRVM)和在应纳税者的收入中所做的扣除

  6) 其他税(如执照税、工地税)等

  7) 特别条款(如对矿业、石油等行业有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