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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索托的税收法案和征收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20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要税种及征收方法:莱税收管理法共有三项法案,即关税法、销售税法(增值税法)及所得税法。

  1、关税法。莱现行的关税法为1982年颁布的,1988年进行了局部修改。莱与南非、斯威士兰、纳米比亚和博茨瓦纳为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其进口商品税率与其他同盟国相同。根据莱关税法案,莱进口商品根据不同的商品种类按不同的税率征税;在莱投资办厂,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免关税。

  2、增值税与销售税:莱1995年颁布销售税法,销售税为10%。莱索托自2003年7月1日起取消销售税,改征增值税。莱索托增值税起征点50万马洛蒂。征收税率分成四档:玉米、面粉、种子、化肥等为0税率;电力、电话征收5%;烟草及酒精15%;其他商品和进口商品征收14%增值税。

  3、所得税法。莱现行的所得税法是1993年颁布的,1996年进行了修订。根据该法案,莱对每一个人、托管人及公司收入需征所得税。有关税率为:

  *个人所得税,30000马洛蒂(以下简称M)以内,税率为25%,30001M-60000M为35%,超过60000M为40%。

  *公司所得税税率15%。

  *托管人所得税税率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