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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塔劳动就业规定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19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毛塔劳动管理的依据是《劳工法》和《跨职业集体协定》。雇主与雇员之间关系由劳工合同确立。劳工合同又分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学徒合同以及试用合同。雇佣工人一般通过当地劳动力事务所。
  雇主必须依据雇员人数按月或按季度到全国社会保险银行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险费,逾期未付保险费将增加。雇主承担的费用包括退休金、家庭补助、工作医疗、职业风险,占雇员工资的15%,雇员则承担退休金一项,为工资的1%。
  毛塔雇工最低月工资为21000乌吉亚,但一般实际工资普遍高于下限。以下是建筑、公共工程业参考工资:
  工 长 60 000-90 000乌吉亚/月
  技 工 35 000-50 000乌吉亚/月
  普通工人22 000-35 000乌吉亚/月
  毛塔法定工作时间40小时/周(看门人、旅馆等某些行业除外,法定时间高于40小时/周)。超出法定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41-48小时 增加日工资的15%
  49-54小时 增加日工资的40%
  54小时以上 增加日工资的50%
  周日、节假日白天 增加日工资的50%
  周日、节假日夜晚 增加日工资的100%
  在毛塔工作的的外国人需办理工作许可。毛塔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的职能部门是就业与职业培训部。工作许可证分3类:
  --2年期(A类许可证),可展期,发放给固定雇主的固定职业。
  --4年期(B类许可证),可展期,发给在毛里塔尼亚生活和工作至少8年、以及非洲联盟成员国的劳动者。
  --长期(C类许可证),发给在毛里塔尼亚工作和生活达20年的劳动者。
  办证费在6000-10000乌吉亚(约合22美元至36美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