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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塞舌尔优惠政策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20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优惠政策框架】塞舌尔是多边投资担保(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 MIGA)成员、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 成员,是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和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等组织的成员国,可以享受规定的投资和贸易便利以及成员国之间的商品自由流动。
  【行业鼓励政策】2005年塞舌尔政府颁布新的投资法规定,外资对旅游业、渔业、农业、IT产业、无污染工业和离岸业等进行投资,可享受免征生产设备、燃料和原材料及辅料的进口交易税和销售税,可享受减免外籍职工的工作许可费,可视情况减免营业税。
  1987年商业税法规定,塞财政部长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减免税收优惠。除国营和准国营企业可享受减免税收优惠外,外国大中投资项目、旅游和农业及渔业、非赢利性团体、出租车经营者、出租居民住房、注册船舶业务、出口型企业等均可享受减免税收优惠(减免幅度为5%-15%不等)。2008年10月塞舌尔财政部重申,只有财政部可以免除公司营业税、商品服务税和社会保险。其他部委只有经过与财政部协商后,才可在未来合同中包括免税条款。
  具体优惠待遇可以登录www.sib.gov.sc
   【地区鼓励政策】塞舌尔相关法律规定,外商经批准可在自由贸易区设立银行保险分支机构,可建立物资仓储分拨拆装转口中心,可创办各类加工生产企业,也可注册登记外国飞机轮船等。外资在自由贸易区的投资可以获得的优惠待遇如下:
  (1)公司可以保密为由,不公开其财务账目;
  (2)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协助办理外商投资的注册登记、营业许可、工作许可证和海关报关等事宜;
  (3)可享受最长25年的免税待遇
  (4)可享受进口设备、车辆和区内所用消费品等的免税待遇。
  (5)可享受免除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税收待遇
  (6)可雇佣外籍劳务,并享受免除外籍劳力的工作许可和社会保险税等待遇。但塞舌尔政府强调自由贸易区内的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出口导向和塞舌尔环保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