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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外汇管制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19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海地没有外汇管制。所有银行都可以经营对外贸易节汇业务。

  海地现有银行13家,其中两家为国有商业银行,7家私营银行,两家外国银行分行,两家储蓄银行。60%的银行设在首都。创办银行的发起资金分别为:商业银行500万古德,贸易银行银行750万古德,储蓄银行250万古德,外国银行500万古德。法律规定,银行的长期寸头比例应该不低于40%,其次,同一集团的成员,不能拥有附属银行5%的股份。外国银行享受国民待遇,但外国银行不得向非常住居民贷款。银行利率和汇率随行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