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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科研、税收的鼓励政策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21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为鼓励科技研发,智利政府出台了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措施。

  (一)税收优惠

  根据智利20241号法律,对科技研发领域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企业如果与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联合研发,政府将返还35%的所得税。

  (二)对高科技投资企业或研发中心的资金补助

  1、可研阶段:智利生产促进局提供最多60%、总额不超过3万美元的资金支持。

  2、项目启动阶段:智利生产促进局提供最多3万美元资金支持。

  3、在职人员培训:智利生产促进局为新员工提供培训提供最多50%不超过25000美元的年工资。

  4、设备和技术平台:智利生产促进局提供最多40%不超过20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购买设备和技术平台。

  5、长期财产租用:智利生产促进局为最初5年投资相关租赁提供最多40%不超过50万美元资金。

  6、专业培训和招聘:智利生产促进局提供最多50%不超过10万美元的资金。

  (三)地区鼓励政策

  第15号法:在智利第一、十一、十二大区投资的企业,对于总投资不高于140万美元的投资,给予总额相当于固定资产(不包括土地)投资20%的税收优惠。

  第889号法:在智利第一、二、三、十一、十二大区投资的企业,税收优惠相当于工人每月工资额的17%,最多每人可达38美元/月。

  阿里卡计划:在北部第一大区阿里卡省投资额不少于10万美元的企业,可退还30%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旅游企业,返还40%的所得税。巴里纳克塔省投资额不少于5万美元的企业,返还40%的所得税。

  奥斯特拉尔计划:在南部第十一和第十二大区投资从事运输、农业、水产、制造业、能源、房地产、旅游和研发的企业,对于不低于5万美元的投资给予32%的返还所得税优惠。

  纳瓦利诺和火地岛计划:在火地岛和南极从事矿业、制造业、运输业、渔业、旅游业等投资企业,免交所得税、增值税和进口税。

  特戈皮亚计划:第二大区特戈皮亚港,从事生产、维修矿山设备或矿山材料的企业可享受免交所得税、增值税和进口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