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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知识产权保护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27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2004-07-21

    波兰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波兰专利局是负责专利注册的主管部门。外国人在波兰注册专利,需通过在波兰注册的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根据波兰《专利法》规定,专利保护期为20年,使用权保护期为5年,可申请延长5年。保护期间支付费用。工业产权保护期限50年。

    根据波兰1985年实施的《商标法》,商标保护期为10年,可延长10年,连续3年不使用则解除保护。波兰是《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1994年波兰议会通过版权法,保护范围包括文学、科学、工业、建筑和城市规划设计图纸、电脑程序、音乐、舞蹈等。著作权从作者死亡或第一次出版之日起70年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