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在丹麦设立企业享有与丹麦本国公司同等待遇,不享有特殊优惠政策。丹麦政府关于在某些领域鼓励外国公司投资的措施包括:
1.鼓励创办科技创新企业。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为创业者提供赠款资助、为外商投资的高风险研发项目提供贷款和担保、鼓励企业雇用博士研究生进行研发工作等。
2.鼓励投资农、牧、渔业及食品加工业。为保持丹麦在农业科技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方面的优势,丹麦政府对此领域的创新开发项目给予了一定的项目补贴。
3.提供特殊的出口信贷保险。丹麦出口信贷协会、丹麦出口融资公司、丹麦出口推广协会等机构均为丹麦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在丹设立的公司)开展出口业务提供信贷支持。
4.为在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领域进行科研开发提供资助。丹麦政府为在能源领域的研发项目提供赠款资助,某些消耗大量能源的公司还可以申请补贴来支付其环境税。
5.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优惠措施。丹麦在1998年开始允许免除丹麦公司汇出红利的预扣税款和丹麦公司所收到红利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