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2
荷兰政府于2007年6月制定了《2007-2011年政策规划》,对创新型知识经济予以高度重视。规划提出:本届政府将大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鼓励流程、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科学研究、特别是再生能源研究的投入力度;适当改革移民政策以吸引更多高技术移民;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个人和小型企业的自主创业;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行政类税负;考虑进一步降低关税、特别是农产品关税;通过简化行政手续、提供更多方式来创造更具吸引力的商业和外商投资环境。
荷兰经济部于2008年发布《荷兰国际经贸合作政策说明》,指出荷兰政府需要做出政策调整,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也必须调整经营策略以实现国际化经营。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大力度扶持荷兰优势领域的发展。为应对全球化,政府将大力扶持荷兰能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势领域的企业和项目。例如,政府通过项目支持创新类企业和国际化发展项目,与外国政府的合作也将侧重于这些领域。
(二)确定15个最具合作潜力的市场。巴西、中国、法国、德国、海湾国家、印度、日本、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土耳其、乌克兰、英国、美国、加拿大、越南等15个国家和地区被确定为最具合作潜力的市场。
(三)鼓励企业参与面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合作项目。随着荷政府发展合作逐渐转型为扶持受援国企业,政府将鼓励企业参与面向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项目。
(四)用贷款、担保等方式取代直接补贴。将适时推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出口信贷保险。促进外贸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主要是针对PREPARE2START计划(在外国投资设立企业)和2G@THERE计划(与市场情况较复杂国家的合作)。
(五)明确量化政府相关工作。政府通过明确的量化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2008年起,荷兰经济部国际商业合作局每年支持2500家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为1万家企业解答各类问题,并为企业提供更多关于世界经济形势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