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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投资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18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2006-09-21

  1997年2月28日哈萨克斯坦政府通过了《国家支持直接投资法》,其主要内容是:

  1、不限制投资者支配其在法定资本金中的份额、公司股份,自由汇出资本、利润,出售在法定资本金中的份额或公司股份所得收入的权力,条件是必须纳税和支付其它必须的费用;

  2、对投资者出售原料或销售其投资项目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商品不实行监控性的国家垄断;

  3、投资者出售原料或销售其投资项目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商品时,不实行价格监督或调控措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投资者可开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本币、外币账户和为进行投资活动进行兑换,也不对其实行其它外汇调控措施;

  5、根据法律,实行旨在保护投资者和提高其产品竞争力的海关调控措施;

  6、用法律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润、红利、权力和合法利益;

  7、国家机构和官员不妨碍投资者管理归其所有的财产,违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的情况除外。

  8、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可获得所得税、土地税、财产税方面的优惠。 
 
  
9、哈鼓励投资的领域是:
  (1)基础设施:铁路和保障铁路运输工程、铁路运输设备修理;公路及汽车站设施;机场及航空客运综合体;航空导航项目;海港、河港,水上和地面设施;桥梁及管道;石油天然气管道;电站和供热站;变电站和输电线(不包括输电干线);通讯网络(农村地区无线卫星通讯,国际通讯基础设施,信息超级传送线);
  (2)加工工业:高质量的服装、纱线、布匹、鞋、毛皮制品生产;生产高质量的家具及辅料生产;硬纸制品、纸张新品种、日用及医用纸制品、书写纸、壁纸生产;农产品加工;肉类加工及罐装、肉食品生产;水果、蔬菜加工及罐装;植物油、动物油、脂肪、精炼油、黄油;牛奶加工及奶制品加工生产;面粉、大米食品加工;食用糖生产;捕捞、养殖、培植鱼类、捕鱼业产品的加工、罐装;渔业公司经营活动;农产品采集、储存、建设蔬菜基地、现代冷藏装置生产;儿童食品、糖果点心、饼干、夹心馅饼、可长期存放馅饼、巧克力及巧克力糖果生产;无酒精饮料及葡萄酒、水果汁、蔬菜汁、矿泉水和冷饮料、甜酒生产;高科技、高工艺机械、设备及工具生产;发动机、涡轮机生产;水泵、压缩机及水利系统设备、自来水开关和阀门生产;齿轮泵和传动装置及设备生产;矿山开采、建筑机械、农业加工机械、起重机及吊索生产;纺织机械生产;冷冻、鼓风机械,机床等,生产医疗器械、外科医疗和矫型设备生产;各种汽车(小轿车、载重车、客车、专用车)及其它交通工具生产;农业机械生产;汽车、船舶设备、铁路运行装置、飞行及宇航设备生产;摩托车及自行车生产;工业电子产品及日用电器产品(电子计算机及其它信息加工装置生产、电动发动机、发电机、变压器、电力分送和监测装置、绝缘线和电缆、蓄电池和电瓶、电灯泡和照明装置、发动机和传送装置设备、工业用监测装置、电子消费品、日用电器、传送装置、收录机、音响器材、影像装置、光学和摄影仪器);矿物肥料及保护植物肥料;磷矿加工、生产黄磷及其制品生产;日用化学品、化妆品;生产染料、颜料、漆、珐琅、矿物颜料、成品颜料、油漆、溶解、分解剂、皮革鞣制用料生产;医药制剂生产、植物药类种植;兽医用药剂生产;采用最新高效工艺生产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最终产品及铝型材;先进的新型建筑材料、构件及制品生产;进行废料加工及建设垃圾再利用工厂;
  (3)阿斯塔纳市项目:与国家中央高级机构往阿斯塔纳搬迁有关的项目。
  (4)住宅、社会领域及旅游项目:建设商业住宅楼(国家制定单独法律支持建设个人住宅);卫生及教育项目;大众体育、休息、文化及旅游项目;
  (5)农业项目:采用先进技术种植高产粮食及油料作物;培育高产良种;培育和繁殖家畜家禽高产品种及良种群;生产高效、生态清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肉食品、水果、蔬菜加工及罐装;生产动植物油、黄油;食品加工;生产发动机、涡轮机、水泵、矿山机械、纺织机械、农用机械、医疗器械、船舶、宇航设备、摩托车、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