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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自由经济区优惠政策保留至2017年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18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哈萨克自由经济区优惠政策保留至2017年

2010-06-01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6月1日报道,哈萨克政府总理在6月1日举行的政府电话会议上表示,哈萨克已经同关税同盟其他成员国达成协议,将哈领土上已建自由经济区内的优惠政策延续到2017年。
  马西莫夫称,谈判初期,其他成员国要求哈取消自由经济区内所有的进口关税优惠,但哈为了创造投资吸引力,坚持自己的立场,对自由经济区内达到一定加工比例并将产品出口的企业实行关税优惠。即,凡是2012年1月1日前在自由经济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均可享受关税进口优惠至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