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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投资优惠政策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7月22日    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2007年12月19日立陶宛政府通过了"2008年至2013年投资促进战略"。该战略的主要目的是改善立陶宛的投资环境,建立灵活的劳工和税收制度,加大工业区的建设力度,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给予直接的资金支持。战略中提出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宣传,提高国家的投资知名度。立计划每年组织3到5场次的国际经济论坛或组团参加国际重要投资洽谈会。
  (2)改善投资环境。修改劳动法、税法和法人注册登记法,提高劳动雇佣关系的灵活性。鼓励在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领域的投资,给予科研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方便公司注册的登记制度(规定公司注册登记的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
  (3)加快工业园建设,改善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及建立投资信息服务系统,并利用欧盟援款给予资金支持。
  (4)对于符合条件的总额超过2000万立特的"绿地投资"或总额超过500万立特的设立研发中心的投资,立陶宛政府可以给予资金支持。但累计资助总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的50%,而且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在立陶宛境内设立研发中心。
  (b)跨国公司在立设立分支机构,且该分支机构从事的商业行为或服务具有跨国性质。
  (c)拥有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公司在立投资。
  (d)拥有高新技术的跨国公司在立投资。
  (e)投资设立带有研发部门的公司,且研发部门的投资额占整个项目投资的20%以上。
  (f)投资设立的公司能够提供至少20个三年以上的工作岗位,且其中50%以上的岗位的薪水超过国家平均工资的3倍。
  (g)投资设立公司的产品70%以上用于出口,且公司在新的生产设备的投资额占总投资的50%以上。
  此外,立境内设有两个自由经济区,分别为克莱佩达自由经济区和考纳斯自由经济区,投资者在自由经济区投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a)免不动产税(不动产价值的1%)。
  (b)免道路税(税率为营业额的0.5%)。
  (c)如投资额超过100万欧元,则自公司注册之日起6年内免企业所得税,后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d)免外方投资者红利税(税率为15%),但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累计总额不能超过其投资额的65%(中小企业)和50%(大企业)。
  另外,区内企业如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利用欧盟基金的财政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