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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27日    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获取信息

  根据巴基斯坦政府规定,采购或建设价格在10万卢比以上的招标项目,需在公共采购管理局(PPRA)网站或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因此,外国承包工程企业可以通过当地媒体、PPRA网站或项目负责部门网站及当地代理处获取工程招标信息。PPRA网址为www.ppra.org.pk

  招标投标

  根据巴基斯坦《2002年公共采购法》(即招标法)规定,金额在10万卢比以上项目和国际组织贷款和援助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所有竞标单位需通过项目资格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通常巴国内招标项目招标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国际公开招标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项目评标委员会必须按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甄选,原则上应优先考虑最低标者。特殊或紧急情况下,个别项目可实行议标。

  许可手续

  巴基斯坦《2002年公共采购法》(即招标法)规定,外国承包企业必须与当地企业组成联营体参加项目投标,且巴方企业在联营体中所占股份不得少于30%,由联营体向PEC申请投标许可。所有招投标项目的项目计划书(PC-1)和最终招(投)标结果需获巴公共采购管理局的最后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