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也门共和国境内经营的企业主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则上采取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做法。在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所得税,最迟申报日期不得超过第二年的4月30日。
【报税手续】
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采用所得税卡的方式,每一个企业和个人需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一张税卡,每一张税卡有一个唯一的编号,税卡不得丢失,是企业的资质证明之一,企业和个人申报和缴纳所得税时,须先出示税卡。
对于故意偷税漏税的行为,将处以1个月至1年的监禁或者占利润总额50%至150%的罚款。对延误申报的,每拖延一个月要缴纳占税款1.5%的滞纳金。
【报税程序及资料】
1、申请人详细填写税务局为纳税人准备的表格,详细填写所从事的商业或其他服务经营情况;
2、申请人向税务局提交下列文件资料(需要提供企业的决算报表、资产平衡表等文件的复印件,而且在申报之前,还必须先通过第三方审计公司的审计,在申报时须出示审计结果报告。)
3、从事经营活动的许可证复印件
4、成立公司的有效成立决定和合同复印件
5、商业注册的复印件
6、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7、税务部门发放上税卡和根据申请和经营情况发注册证书。(证书上填写纳税人姓名、地址、经营范围、注册号码、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