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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投资贸易的优惠政策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27日    来源:中国投资指南网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1、贸易方面:

  关于进口,根据加入WTO的承诺,越南逐步取消进口配额限制,基本按照市场原则管理。关于出口,越南主要采取出口禁令、出口关税、数量限制等措施进行管理。

  越南现行关税制度包括四种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东盟自由贸易区税率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特别优惠税率。普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高50%,适用于未与越南建立正常贸易关系国家的进口产品。原产于中国的商品享受最惠国税率,其中属于越南海关税则1-8章的商品适用于“早期收获”税率。

2、投资方面:

  2006年7月1日,越南出台新的《投资法》,对国内和外商投资实行统一管理,取消先行实施的《外国投资法》的诸多限制,进一步开放市场。

  越南鼓励外商投资于高技术产业,对投资于高技术园区的高科技项目,越南给予税收优惠,包括:所得税税率为10%(园区外高科技项目为15%,一般性生产项目为20-25%)、所得税免减期限为头4年免征,后9年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