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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政府贷款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4月08日    来源: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1.贷款条件:
    (1)合同金额低于100万美元(含此额度)适用贷款条件方案A 或A-1。A方案为固定年利率3.2%,贷款期7年,包括1年半宽限期;A-1方案为年浮动利率LIBOR+0.45%,贷款期7年,含2年宽限期。
    (2)合同金额高于100万美元但低于500万美元(含此额度)适用贷款条件方案B或B-1。B方案为固定年利率2.5%,B-1方案为年浮动利率LIBOR+0.5%;两者的贷款期均为10年,包括2年宽限期。
    (3)贷款金额大于500万美元适用贷款条件方案C或C-1。C方案为固定年利率3.6%,贷款期15年,包括1年半宽限期;C-1方案为年浮动利率LIBOR+0.5%,贷款期15年,包括2年宽限期。
    加权计算的贷款赠与成份在25%或以上。适用B类贷款条件的也可选用A类贷款条件;适用C类贷款条件的也可选用B类或A类贷款条件。
    2.币种:美元。 
    3.使用领域: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喷灌滴灌、高科技等领域。
    4.采购要求:以色列供货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