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传来喜讯——通化县通过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将成为我省首个国家级生态县。
前不久,由国家环保部自然生态司副司长柏成寿带队的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组来到通化县,就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现场考察、档案资料审查、观看专题片、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通化县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后,一致认为,通化县生态县创建工作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措施到位,成效显著,同意通过考核验收。
通化县于2011年明确提出了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这一目标。3年间,通化县将生态示范创建列入全县“一号工程”,通过强化组织保障、优化产业结构、实施生态工程、强化宣传教育等举措,使生态县建设有效推进,生态经济得到良好发展,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民生态意识也普遍提高。据了解,通化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以来,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并超过二级达344天以上,公众对环境满意率也逐年上升。
生态示范创建是生态吉林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我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目前,我省还有珲春、汪清、龙井、池南4个省级生态县(市、区)。
通化县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县为我省生态创建工作带来了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我省今年还将继续提升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层次和范围,通化市召开的两会确定了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奋斗目标,集安、柳河、抚松、临江、敦化、东丰6个县市确定创建省级生态县市,省环保厅还将在今年推动2-3个省级生态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并完成一批省级生态乡镇、村的命名和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