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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让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缴纳营业税?

  吉林外资网    时间:2011年05月04日    来源: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问: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那么,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是否也属于有价证券,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转让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要征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