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推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提高工业竞争优势,实现“变快走为快跑”,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目标
(一)老工业区、开发区发展现状与分析。我市从“一五”期间以来形成的老工业区及近年来相继成立的六个开发区是支撑我市经济总量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区域,也是我市主导产业的主要形象代表。在 2004 年的规模工业中,这一区域所实现的工业增加值和利税总额分别占全市的 70.6% 和 77.1%,占城区的 80.7% 和 89.4%。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工业产能的扩张,原有的工业基础设施已经无法满足需要,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能力明显不足,工业用地和居住商业用地相互交织,道路、通信设施亟待改善。近年来,在政策取向上促进发展的优惠政策主要给予了新建立的各级开发区,工业总量比重大的老工业区基本上没有得到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很多。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新形势,我市开发区在发展理念、体制和机制等方面仍然不够适应,整体竞争力不强。主要表现为:一是产业定位不清。开发区与老工业区的产业关联和空间布局统筹不够,产业发展无特定方向,市场化、国际化水平不高,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不强。二是政策标准不统一。由于各开发区仍然没有摆脱以优惠政策为主要竞争策略的局面,导致各开发区之间的无序竞争,进而造成投资强度低,产业聚集效应差,招商引资的综合成本过高。三是体制创新不足。由于以中省直企业为主的老工业区与城市政府主导的开发区没有建立统一的协调发展机制,导致老工业区与开发区发展相互支持不够,开发区之间定位趋同,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统筹不够,资源配置层次低,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没有形成发展的合力。
(二)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的重要意义。工业集中区是指由历史形成的以原中省直企业为主体的老工业区、城市政府主导的开发区、自然增长的都市工业和乡镇工业共同发展和形成的地域集聚、产业关联的工业空间区域。
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适应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打破产业分割、政策分割和体制分割,创新体制和机制,实施对老工业区、各级开发区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基础设施集中建设,搭建产业整体运作平台,提升市场化运作层次,不断增强对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的吸引力,有效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总量扩张,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和强化以原中省直大企业集团为主体的老工业区龙头带动和支撑作用,提高老工业区争取国家产业布局和招商引资的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各开发区发展理念和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产业竞争和协调发展的能力;有利于引导都市工业和乡镇工业向工业集中区快速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集约化发展;有利于统筹规划老工业区、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三)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的主要目标。顺应产业发展规律,正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整体运作,统筹老工业区和开发区发展,到 2010 年,全市工业集中区力争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 . 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老工业区和开发区统筹发展,大型企业集团龙头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开发区协调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主导产业内部配套和相互支持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集群竞争优势初步显现。初步形成4个分工合理、特色鲜明、配套完善、优势突出的工业集中区,成为东北最适宜发展化工、冶金、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区域。
2 . 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对重大项目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基础设施竞争力显著提高。
3 . 开发区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开发区发展定位合理,体制和机制适应发展要求,对促进产业发展和空间集聚的载体作用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明显提升。开发区总体发展居全省领先水平,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龙潭开发区进入全国先进开发区行列。
4 . 工业集中区经济总量大幅度提高。到 2010 年,4个工业集中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8%,工业性税收同步增长,累计固定资产投资 1200 亿元以上。
二、明确工业集中区发展方向
根据产业关联和区域集中程度,目前,我市主要形成了江北、哈达湾、江南、九站四个工业集中区。今后要统筹老工业区和开发区规划,合理定位,突出特色,引导各利益主体围绕主导产业确定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方向,实现产业关联发展和空间集聚,限制污染环境和空间效益不适宜产业的发展,着力提高主导产业的竞争优势。对于不支持、也不限制的产业,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自行发展。
(一)发挥优势,做大做强,把江北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化工生产基地。
江北工业集中区主要由吉化老工业区和龙潭开发区组成,是国内最适宜发展化工产业的优势区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中油集团规划建设综合性化工基地,认真研究和推进化工产业上下游配套项目实施,多元化发展化工这一强市产业。工业销售收入由 2004 年的 385 亿元增长到2010 年的 1000 亿元。
1 . 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化工原料基地。以吉化两大集团为主体,根据现有产业基础,进一步扩大炼油能力,集中力量把基本化工原料做大做强,建成以炼油、烯烃、芳烃、合成气、有机硅、合成洗涤剂原料六大化工系列产品为主的国家大型化工原料基地。到“十一五”末,炼油能力达到 1000 万吨,乙烯产能达到100万吨。
2 . 建设成为国内最具有成长性的精细化工生产基地。以龙潭开发区为载体,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点发展染料中间体、香料及其原料、油品添加剂、塑料助剂及其原料、橡胶助剂及其原料、涂料及其原料等精细化工产品,延伸化工深加工产业链,不断提高产业集群效益。
3 . 建设产业特色突出的化工新材料基地。以龙潭开发区为载体,发挥原料优势,以高新技术为导向,重点发展以功能高分子树脂及工程塑料、有机硅及下游高性能加工产品等系列产品为主的化工新材料产业,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加快建设产业特色突出、自主开发能力强、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化工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
(二)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哈达湾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东北重要的冶金、造纸产业基地和吉长经济带起步区。
哈达湾工业集中区由哈达湾老工业区、船营开发区及其延伸地带组成。要充分发挥冶金、造纸产业在国内外的影响,积极推进企业改制重组和大项目建设,扩大市场领域,提高产业竞争力。同时,充分发挥作为吉长经济带起步区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物流业和都市型工业。工业销售收入由 2004 年的 56 亿元增长到 2010 年的 300 亿元。
1 . 努力提升在国家东北精品钢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和分工地位。紧紧抓住振兴老工业基地政策机遇,充分发挥铁合金基地整体改造、高功率电极和特种炭、镍系列和钼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等国债支持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老企业技术升级和改造,提高我市冶金炉料等优势产品对国家东北精品钢基地建设的重要支持作用。全力支持建龙钢铁重组吉林铁合金、中钢集团重组吉林炭素,加快推进 80 万吨不锈钢、100 万吨汽车用钢和 20 万吨炭素扩能项目,带动冶金产业整体升级,争取国家东北精品钢基地在我市的合理布局。按照循环经济理念,鼓励利用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发展新型节能建筑材料。
2 . 恢复和提升东北地区重要造纸产业基地的地位。以新的发展理念和模式,全力支持晨鸣纸业重组吉林纸业,加快推进吉林纸业 18 万吨低定量涂布纸等龙头项目的实施,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纸制品的市场辐射能力,积极推进林桨纸一体化发展,恢复和提升造纸业在国内外的重要地位。
3 . 建设省内重要的物流中心。以船营开发区为依托,发挥区位优势,以满足化工、冶金、汽车、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发展的物流需求,建设我省东部物流平台为目标。整合城市物流市场,加强物流设施建设,发展现代物流,提高物流企业市场辐射能力,到 2010 年建设成为吉长经济带最大的物流中心。
4 . 建设以发展汽车配件和食品工业为主的都市型工业园区。依托船营开发区,发挥吉长经济带起步区的区位优势,引导市区内都市工业合理集聚,积极发展汽车零配件、不锈钢制品等配套产业。发挥长白山资源品牌优势,进一步强化食品工业的集聚效应,努力把葡萄酒、玉米主食肠、乳制品等培育成为国内知名品牌的产品及制造企业。
(三)夯实基础,克难求进,把江南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轻微型车、商务车生产基地和东北重要的高技术产业基地。
江南工业集中区主要由高新区、丰满开发区和石井沟老工业区组成。该集中区地处松花江吉林市段上游,应进一步强化发展汽车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定位,禁止发展对环境有污染的产业。对于空间产出效益低、关联度低的产业要适时转移。工业销售收入由 2004 年的 72 亿元增长到2010 年的 600 亿元以上。
1 . 建设国内重要的轻微型车和商务车生产基地。坚持国际化、市场化、多元化原则,全力争取一汽集团的布局和辐射,积极推进与德国大众、日本丰田的战略合作,抓紧实施微型车、高档商务车和经济型轿车三个主导车型的整车项目建设。整合配套市场,大力引进国内外强势汽车零部件企业,不断扩大零部件业的市场辐射,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轻微型车、商务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到 2010 年,预计汽车及零部件业销售收入达到 300亿元以上。
2 . 建设东北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挥环境优势,依托华微电子、吉林软件园、科龙电器、吉尔吉药业等产业集聚的优势,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建设 100 公顷电子信息工业园,吸引培育生成一批名牌产品。依托现有研发机构和产业基础,打造沿江高技术产业带。规划在温德河沿江区域建设高新技术研发和金融服务园区。到 2010 年,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 50 户以上。
3 . 加快建设西南部机械制造产业和都市型工业园区。依托丰满开发区,根据现有产业基础和城市未来发展的要求,积极承接高新区辐射,发展以汽车零部件为主的机械制造业;积极发展以长白山特产资源加工、木制品加工和装饰装潢、服装服饰、包装印刷等为主的都市型工业。
4 . 积极推进石井沟老工业区改造提升。积极推进石井沟、大长屯区域的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发挥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科龙电器公司、水工机械厂等企业形成的产业基础,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与高新区产业关联的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小家电及汽车零部件等产业。
(四)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把九站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世界级化纤基地、东北重要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精细化工生产基地。
九站工业集中区主要由经济开发区及其延伸地带组成,是我市未来的工业新区,是老工业区产业转移、置换和辐射的主要空间。应重点实施对提升城市主导产业竞争力作用强的重大项目,由于地处松花江城市段下游,适宜集中发展以发挥水资源优势为主的产业。限制发展投资强度低、产出效益差的产业,逐步转移低端的、不关联的产业。工业销售收入由 2004 年的 61 亿元增长到 2010 年的450 亿元以上。
1 . 建成全球知名的化纤生产基地和国内重要的化纤纺织一体化基地。依托化纤集团产业基础和吉化原料优势,发挥 15 万吨差别化腈纶、6 万吨粘胶短纤和 5000 吨粘胶长丝等项目龙头带动作用,继续加强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先进技术,不断提升世界最大腈纶生产基地国际竞争力。依托化纤原料优势,高标准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承接国内外纺织产业转移,高起点发展化纤纺织产业。
2 . 建设东北重要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以燃料乙醇、吉林沱牌等公司为龙头,通过实施沱牌玉米经济示范园区系列玉米深加工、60 万吨燃料乙醇二期工程扩建及下游深加工等项目,建成生物科技产业园。与国际先进的生物化工企业实现战略合作,重点发展以生物化工为技术导向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3.推进建设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依托吉化原料优势和产业集群的吸引作用,承接市区内分散的化工企业的转移,壮大原料药等传统产业,与江北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互补发展,高标准规划和发展精细化工产业,积极对接国内外以终端产品为主的精细化学品的产业转移,打造产业品牌,扩大市场辐射,尽快建设成为江北化工基地的主要延伸区和功能区。
三、增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完善功能、集约利用和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加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初步安排“十一五”期间投资 90 多亿元,主要用于四个工业集中区的供电、供热、供气、供水、排污及路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加强电网改造及电源建设。根据四个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推进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扩建江北、城南、城西、新立等一次变 5 座,新建江北、船营、高新、丰满等二次变 6 座,建成化纤奇峰自备电站。
(二)增强供热、供气能力。把满足居民供热和工业用热结合起来,积极推进集中供热,提高供热效率。重点铺设新力热电公司、吉林热电厂向龙潭开发区延伸的两条蒸汽管线,积极推进江南地区热电联产电站和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整合并建设经济开发区供热中心。
(三)提高工业净水供给能力。配合集中区内道路网建设,加快实施供水系统的改造和扩建。充分利用中油吉林石化三家子工业净水厂向龙潭开发区提供工业净水。重点建设经济开发区 10 万吨/日工业净水厂。新建遵义西路至化学工业园、解放北路至越山路、吉丰铁路沿线等 5 条自来水管线。
(四)完善污水处理功能。加快市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安装和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中油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等现有条件,着力抓好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建设经济开发区至城市污水处理厂 11 公里排污管线。
(五)推进路网工程建设。把工业集中区的路网建设作为城市建设重点,加大投资力度,重点推进吉林绕城公路东环线、沅水路、珠江路、秀水街、金沙街、吉丰铁路两侧道路及高速公路出口等街路和红旗大桥、秀水大桥等路桥工程建设,总里程近 100 公里,形成有利于工业集中区发展的快捷、顺畅的交通网络。
(六)规划建设天然气管网。充分利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工建设东北天然气管网项目的有利机遇,在长春-吉林输气管道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建设吉林市输气管道门站,引出一条直供管线经经济开发区过江向吉化供气以保证江北工业集中区发展需要。同时在直供管线经九站处留一端口,为九站工业集中区提供气源。根据江南工业集中区和哈达湾工业集中区用气需要,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相应建设两条直供管线,由门站直接向以上两个工业集中区供气。
四、完善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鼓励相关产业及重大项目向工业集中区合理集聚。
1 . 实行发展空间共享的激励政策。对于各城区、开发区内独立完成并已确定实施,由于全市工业布局和宏观调控等原因,需要异地建设的项目,按照产值分计、成果共享的原则,其产值、税收头三年计入迁出城区或开发区,从第四年度起计入迁入城区或开发区;或按双方商定的比例分享。
2 . 实行产业政策地域化。申报国债、软贷款等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项目,不仅要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还要适应城市空间布局的要求。对工业集中区内项目优先申报、优先安排。
3 . 整合政策资源,支持工业集中区发展。综合运用现有的科技发展政策、农业产业化政策、非公经济发展政策以及招商引资等奖励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关联产业项目向工业集中区集聚发展。
4 . 加强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导向作用。把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作为城市重要的专项规划,积极发挥其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工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规划由市规划局统一安排和设计,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实施。
(二)赋予各城区、开发区相应的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的职能和权限。
1 . 扩大城区、开发区经济发展管理权限。
(1)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 20 亿元及以下非重大和限制类项目,向市、区(开发区)两级投资主管部门同时申报备案,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2)各城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行使除拆迁许可、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以外的市级审批权,自行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报市建委备案。
(3)各城区、开发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行使委托的建设项目预审权,并直接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4)各城区环保局及市、区向各开发区派出的环保机构受市环保部门委托,行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环境监察和征收排污费等环境监察管理权力。
(5)各城区、开发区规划管理部门作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行使委托的建设项目的建议权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权。
(6)各工业集中区内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备案确认部门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7)市直部门委托城区或开发区派出机构受理各项行政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全过程负责,项目业主不再逐级申报。
(8)凡报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在 5 日内作出答复,超出时限,未提出修改和否定意见的,视为同意,项目单位即可组织实施。
2 . 为加快工业集中区发展提供优惠财政、金融和投资政策。
(1)从 2006 年起,工业集中区内由城区和开发区新引进的域外新建工业企业及为老企业争取的新建工业项目(均以生产地为准)所实现税收的市级留用部分,以 2005 年为基数,三年内全部返还给各区财政。
(2)工业集中区内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市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给项目所在地政府,专项用于工业集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为鼓励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对项目投资强度高于国家标准的,项目竣工后,经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根据超出投资强度的比例,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应返还业主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最高返还市留用部分的全额。
(3)全市各工业集中区工业用地实行统一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 150 元/平方米。特殊项目,由市投资主管部门考核后,报市政府确定。
(4)市商业银行为各城区和各省级以上开发区提供一定额度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吉林市政府信用为基础,由市财政局对各集中区所在地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的贷款借入和偿还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5)工业集中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所需贷款支持,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按市政府确定的简易程序优先给予担保,市商业银行优先给予投放贷款。
(6)各城区、开发区可安排专项资金,按市场机制建立高新技术发展基金、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和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和各种金融资本进入工业集中区,发展风险投资。
(7)把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全市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对处于各工业集中区的棚户区本着优先异地建设的原则,兼顾工业集中用地需求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提高联系互动成果。
(8)凡在各工业集中区新建及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其应缴纳的城市配套费按 50% 收取。
(9)发挥土地收储制度对工业集中区发展的促进作用。落实收储资金,加大土地收储工作力度,以优先满足工业集中区用地需求,进而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中发展。近期内,土地收储面积要超过 800 公顷。
3.建立有效激励竞争机制。
(1)除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按现行工资政策执行外,各城区所属省级开发区凡是年度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 30% 以上的,其行政人员可按年度工资总额的 20% 给予一次性奖励;比上年增长超过 50% 的,可按年度工资总额的 30% 给予一次性奖励。
(2)探索创新城区、开发区经济发展考核体系和方式,由以总量指标为主转变为以结构指标为主的考核体系,重点考核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指标。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收入增幅在全市均排在前两名的,由市委、市政府给予区级党政班子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其中 30% 用于奖励党政主要负责人。
4 . 省级以上开发区现行政策中比工业集中区政策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可执行现行政策。国家和省出台新的优惠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三)建立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的联动机制。
1 .加强城市政府的战略规划和调控职能。成立由市主要领导负责的吉林市推进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领导机构。同时,各工业集中区要建立以市级领导牵头、市相关部门及中省直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审定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推进实施重大项目,整体运作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联动机制,为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发展营造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2 . 创新开发区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开发区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要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开发区竞争力为目标,建立开发区资产经营机构,开发区资产实现企业化经营;对各类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重大项目策划和运作能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专业化招商;提高开发区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水平。
3 . 提高城区政府创造发展环境优势的能力。全面开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不断提高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积极支持就业和再就业,为辖区大企业和开发区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4 . 落实市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推进机制。把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与实施重大项目责任推进机制结合起来,逐级落实在工业集中区建设方面的责任和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支持集中区项目建设。市政务大厅要建立适应工业集中区发展特点的工作流程,提高为工业集中区发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