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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力促石化行业转型升级 首要任务是化解过剩产能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时间:2016年09月05日
8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统筹优化产业布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七个方面重要任务,首要任务指向化解过剩产能。 《意见》指出,目前,我国石化产业主要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对外合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产能结构性过剩、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合理、安全环保压力加大等问题,制约了石化产业整体转型升级的步伐。 按照《意见》目标,石化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分别比“十二五”末下降8%、10%和14%。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合成树脂工业、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为此,《意见》明确了努力化解过剩产能、统筹优化产业布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安全绿色发展、健全完善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等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首要任务是化解过剩产能。 具体来看,《意见》指出,努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研究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充分利用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为先进产能创造更大市场空间 《意见》表示,统筹优化产业布局,综合考虑资源供给、环境容量、安全保障、产业基础等因素,完善石化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沿海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炼油、乙烯、芳烃新建项目有序进入石化产业基地。加强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依法做好综合评估和信息公开。 同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落实财税、金融、土地、职工安置等支持政策,破除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企业兼并重组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重点推动传统化工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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